快播,赢了市场,输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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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赢了市场,输了法律 时间: 2014-09-26来源:网络 据央视新闻报道,日前,快播涉黄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CEO王欣在外逃110天后被抓获。? ?王欣在接受采访时流泪表示,快播只提供平台、不提供内容,确实存在侥幸思想。办案警官透露,快播公司被抓的人都在看,亲朋听说在快播上班,都说“你们能看色情片,给我来点儿”。9月24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披露了一段快播CEO王欣的专访画面。王欣表示:“我们确实存在一些侥幸思想。” 他反思称:“没有起到监管力度的话,影响到的不是几个人,有可能是一代人。”曾记否,快播昔日何等风光?恍一夜,倾塌的不仅是王欣一手缔建的网络媒体业大厦,也殃及万千网民线上生活之便利。就笔者亲身体会,自快播“黄了”,就很难再重温到那流畅、愉快的网络同步影视欣赏体验了。一方面,大量的影视欣赏网站结束了快播一统江湖的局面,各类播放器界“鱼虾蟹鳝”纷纷出洞,原本相对平衡的江湖再次陷入纷乱,各路争当“带头大哥”。另一方面,在可预见的较短时间内,并没有一家播放器具有明显的将快播取而代之的潜质,也没有哪一家播放器达到或超过快播提供给用户快捷、便利、流畅的舒适体验。当然,后来者赶超是迟早的事,但这之前,万千网民、“宅男腐女”所要做的就是在煎熬中等待。快播无疑是一款成功的技术产品,其注重用户体验和用户要求,顺应市场发展形势,所以,在2007年王欣的公司将之开发并推向市场后,经过挑剔的市场和网民的检验,逐渐广受认可并壮大,至案发前夕,快播在同类产品中,如日中天,有目共睹。可以说,快播品牌是市场的“王侯”,它赢了,赢得漂亮!假如剧情照此发展下去,其成长一个体量如“腾讯”、“360”般的网络大鳄也并非没有可能,但事实偏偏给我们展现了另外一个剧本。2014年4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向快播开出2.6亿元天价罚单。快播称“关门也赔不起”。同月,?由公安部督办,北京市公安机关对深圳快播公司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一案进行立案,并抓捕多名犯罪嫌疑人。王欣外逃,110天后在韩国被抓获。此案现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事情何以至此?在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快播“其兴并不勃焉,奈何衰也忽焉?在老王我的眼里,究其根本就是其“用独眼看世界,用独脚走世界”,企业的“知”和“行”偏离正轨,犯了严重的偏科病。说其“用独眼看世界”,是说其只知有市场,不知有法律。快播对市场需求和用户体验的理解和追求是很到位、很透彻的,这点众所周知,我就不多作点评了。但快播对法律认识,就让人大跌眼镜了。通过办案和采访发现,快播员工普遍认为“快播只是提供平台,一个播放器而已,并不是犯罪”(见焦点访谈),老王我不知道他们此结论是怎么来。但我想有两种可能:一是他们真的不知道这是犯罪。那么可以反映出该公司的法律普及严重欠缺,公司运营团队对法律风险毫不设防,甚至触犯刑律尚言不知,这在法治社会是很可怕的,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不知者无罪”的时代早就一去不复返了。二是他们知道这是犯罪,但却持一种打擦边球的侥幸心态,或者干脆“揣着明白装糊涂”,自信的认为凭着漂亮的“市场占有率”、“纳税数额”等数据,就会让执法者睁只眼闭只眼,放其一码,待日后再慢慢漂白。这更是可怕的,熟不知,法治的权威不是处罚的严厉性,而是处罚的不可避免性,任何人触犯刑律都会平等受制裁。这方面的例子,国人这两年见得很多。还是那句话,法治社会没有“法外之地”。思想决定行为,现代企业主应如兵法大家,身临商场而洞察“道、天、地、将、法”,以求“知行合一”。正是快播的不学法、不知法、不守法,尚未“行”,先讳“知”,结局如此田地,并非偶然。说其“用独脚走世界”,是说其只求开辟,不行监督。企业开疆扩土、做大做强是每个企业主的追求,但随着规模扩大,影响渐盛,企业责任也随之而来,更何况这种责任是法定之义务。快播“只作技术不问内容”的逻辑,折射出人性的阴暗。因为某种众所周知的原因,快播得以风光。用户用的可心,快播赚钱赚得舒坦,通过网络间无数没有意义的数据流,企业和用户达成了某种默契。一方在大肆盈利,一方却在明知或不知中用自己的点击和下载“助纣为虐”的让快播横杀业内,走上神坛。然而,这种“默契”真的被法律所允许吗?当然不,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早在2004年、2010年两次就利用互联网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信息案件进行详尽的解释,绝不允许此类犯罪。对明知他人实施此类犯罪,而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帮助的,对主管人员和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共同犯罪论处。法律规定字字力若千钧,但仍有人熟视无睹,以身试法。快播企业只知开疆扩土却不知守土有责,对利用其平台传播大量淫秽信息的现象怠于监管,导致群魔乱舞、乱象丛生,如此“独脚走路”式的运营,既坐不住,也行不稳。隔着牢笼,王欣悔言,“没有起到监管力度的话,影响到的不是几个人,有可能是一代人”,这是一句真话。古人云“天、地、良心”,放在今天同样适用。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天”是价值,是市场,是企业的追求,没有界限,没有止境。“地”是原则和底线,是法律,是企业行为的高压线,触碰不得,逾越不得,这是边界。而“良心”则是悠悠天地之间的淳朴和本源,是根植于人性最深处的善良。现代企业主,请着眼市场,也要着眼法律,睁开双眼看世界。灰色甚至黑色、血色的原始积累在今天已经没有生存空间,妄图先搞起来再漂白的模式不符合法治社会的游戏规则。不论多么成功,不论过了多久,欠下的“违法债”终究要还,前黄光裕是一例,今王欣又一例……。文章来源:fazhifangzhou.fyfz/b/827428 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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