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诉他人却不知对方叫什么名字?怎么破解

2022/10/25查看:5律师随笔

想要告一个人却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如何破解?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因经济或者其他事情而与他人陷入纠纷,需要寻求法院的司法救济,然而,却不知道对方的具体身份,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只知道对方一个名字,其他一概不知,有些甚至只知道对方的绰号而真名也无从得知,按照司法中立及不诉不理原则,法院是不会帮你去调查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情况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之规定,如无法找到被告的确切身份信息,法院一般会以无明确被告为由不予立案受理。因此,想要对他人提起诉讼,第一步就是锁定他人的合法身份信息。以下便从普通人角度上和律师角度上大致介绍搜寻和获取对方身份信息的一些方法和步骤。一、通过报警获得对方的身份信息如果与对方没怎么熟悉或者甚至在发生纠纷之前都未有交集,而又必须与对方诉讼不可的时候,可以叫对方自愿将身份信息拿给你看,并明确告知接下来我们要去寻求司法解决,对方如明确拒绝,则应第一时间报警,警察出警之后,会要求双方出示身份证,并将双方的身份信息记录在案,同时,如果属于民事纠纷,警方在调解未果的时候会告知双方自行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虽说警方的出警记录当事人不能直接查阅和复制,但可以在事后委托律师,由律师去派出所调取,就可以得到被告的完整身份信息了。二、律师获取对方身份信息的一些常用方法因个人身份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法律保护,未经法定事由不能随便泄露给他人,因此国家对于获取他人身份信息的情形做了各种规定和限制,普通人想要获取有很大的难度,主要是需要委托律师去获取,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具有一定的调查取证权,律师持律师证、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可以向相关部门调取各种信息,当然要使用于正当目的,所以,本文主要简单的介绍律师是如何给当事人确定对方的身份信息的。1、直接向公安户籍部门调取。律师持相关证件和手续材料可以向公安部门调取所需要的公民身份登记信息,目前大多数省份均已开通了全省范围内统一查询系统,随便你去哪个地方的户籍部门,均能查询到本省范围内的人口身份信息登记情况;部分省份甚至开通了全国范围内的查询,甚是方便。当事人如果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之下,律师去法院起诉之前的第一步就是去公安部门调取被告的身份信息,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调查方法。但是该方法是需要原告这边掌握着被告确切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的情况之下方能使用,毕竟同名同姓者成百上千,光是姓名难以区分;实践之中如果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但通过辨认身份证头像或者其他方式能辨认出来是哪一个人的,也能通过这种方式查询。2、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调取被告的工商登记内档。如果无法知道被告的身份证号或者其他关键的区分信息,公安户籍部门也难以调取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这时候就要仔细的研究被告是否可能开有公司或企业。这种调查方法一般应用于合同类纠纷或者公司类纠纷之中,律师通过研究合同或者其他一些调查方法(比如天眼查等获取线索)获知被告名下可能存在的公司的名称,然后去登记机关的工商部门调取工商登记的内档,里面就有被告(也就是公司所有者或者发起人等)的身份证复印件。此种方法甚至比公安户籍部门的效率要快,只是前期需要研判被告名下可能存在的工商登记情况,这属于一个技术活,考验着律师的综合执业能力。3、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调取该不动产名下业主的登记情况。这种调查方法一般使用于房产类纠纷或者物业纠纷之中,因房子的买卖、租赁、抵押等引发的纠纷,或者一些物业公司跟业主的物业纠纷中都能用到。已经比较容易确定被告所有的房子(一般就是引发你们双方纠纷的房子),但不知道被告身份信息的,律师持着相关证件到当地不动产交易中心去查询,都能找到被告的身份信息。但该方法因直接查询到被告名下的财产(不动产)情况,所以法律的限制也比较严格,一般都是有法院的立案受理材料以及相关其他证明方可查询,这也是保护公民财产隐私的体现。4、向车管所、证交所以及其他财产登记机构所在地查询。此种方法和房产查询一样,属于通过财产线索来倒查财产所有人或者权利人的身份登记信息一种查询方法,至于向哪个部门查询,就看财产线索的研判和可能存在身份信息的研判情况了。一般来说,我们国家的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目前除了农村的部分不动产之外,其他的均有登记记录,财产登记也一便有身份信息登记;对于动产,大件的动产比如汽车、船舶、飞行器等均有登记,其他动产是否有登记就不一而足了;至于权利,比如证券之类的,有些是记名有些不记名,记名的均可以查询得到,但有些财产属于隐私性很强的信息,需要申请法院亲自调取或者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方能做到。5、通过向电信部门查询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目前均实行实名制认证,几乎可以说绝大部分的电话号码均能够查询得出号码开立者的身份信息,只是号码开立者不一定是号码使用人而已。现实中大部分人可以不知道对方的什么信息,但对方的手机号码还是知道的,毕竟现代社会但凡有一点交集的都会有电话通信,所以这一招是比较适用的,只是现实中在立案之前很难使用这一招,毕竟三大运营商均不太搭理律师的自主调查,而律师调查令在立案之前也很难得到,当然,还是有一些办法可以实现这招的。6、其他一些非常规手段这里所说的非常规手段一定是指合法的手段,只是不寻常或者有其他副作用等。比如跟房东因租房问题引发纠纷,不知道房东身份信息的,房东存在未给自己开租金发票的情况,可以直接向税务稽查机关举报偷税漏税,这种一般一查一个准,然后由税务稽查大队来帮你调查房东的身份信息,以便日后的诉讼使用,等等。这些手段的使用就是对法律的综合认知的水平的体现,最后目的都是为了获取对方身份信息,以便使用于诉讼。最后一点,无论通过什么方法获取对方的身份信息,均不得滥用,只能用于诉讼的目的,否则会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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