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擅长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律师
            
            招志南律师 1591879402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多年来致力于行政案件律师法律服务领域的研究,努力打造广东知名行政案件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团队,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法律知识:《行政处罚法》1、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法定时效:行政处罚通知上载明的时间内在收到行政处罚通知后,企业可以积极向作出处罚的相关部门提出异议,争取免除或降低处罚力度。《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2、听证的权利法定时效:应在行政机关处罚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假设企业受到的的处罚较为严重,那么就很有必要尽快使用听证的权利,在听证会上,对于调查认定的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进行申辩和质证。3、申请行政复议法定时效: 60日内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相关部门的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4、提起行政诉讼法定时效: 6个月内如果认为处罚不合理,当事人还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后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1591879402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