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安全小贴士(第1则)

2022/10/25查看:6律师随笔

(一)故事背景老张在儿子结婚之前,让儿子小张和儿媳签署了婚前协议,约定“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女方不得分走男方名下的任何财产;男方婚后从家族企业中所得的所有收入,均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如果儿媳提出离婚,就只能净身出户。可谁知,小张在结婚五年之后因病去世。此时的儿媳作为儿子小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及孙子小小张的法定监护人,在继承分割了儿子小张的大部分遗产以后,带着孙子小小张另嫁他人。过了几年,在得知老张也驾鹤西去之时,儿媳又带着不再姓张的孙子小小张回来了。孙子凭借着“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又分割继承了老张的遗产。? ? ? ? ? ? ? ? ? ? ? ? ? ? ? ? ? ? ? ? ?(二)问题来了问:老张的做法,是在哪里出了问题?答:老张对儿子的婚前财产保护措施只做了一半,却遗漏了另一半。以至于搭上了东墙,塌掉了西墙。问:父母为子女婚前的财富安全规划应该怎样做呢?答:“离婚分产”只是威胁财产安全的因素之一,所以父母为子女做婚前规划之时,不仅要考虑子女婚姻稳定性的风险,还应该考虑子女人身安全的风险。通俗的说,就是需要做到“人财两全”。问:如果小张依然健在,且与儿媳没有离婚。那么,当老张去世时,儿媳还能得到老张的遗产吗?答: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儿媳将与儿子小张共同继承老张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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