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对外债权还可以主张吗?
2014年3月,新《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之前的实缴登记制修改为认缴制。2016年11月,国家试点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畅通企业退出渠道。随着法律和政策的出台,公司的登记、注销速度也非常快。但公司注销的简易化,导致很多公司在注销时,并未依法清算。那么在公司注销的情况下,遗留的相关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呢?本人近期办理的案件,就是公司对外债权到期后一直未主张,后公司注销。欠款人认为,公司都注销了,这笔债务就这样悄无声息的免了。结果,近期突然收到了法院传票等诉讼材料,要求归还欠款。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法院会支持吗?1、公司注销了,是否可以主张对外债权?答案是,可以主张。虽然公司注销后,公司这一主体不复存在,但公司注销前就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并不因公司的消亡而消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律也会基于公平正义,保护权利人的权益。所以,虽然公司注销了,但是欠公司的钱还是要还的。?对于公司注销后遗漏债务,已有明确规定。为了避免股东等人恶意逃避债务,公司未经清算注销的,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然而,对于公司注销时遗漏的债权,在公司注销后如何处置,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多数是支持主张公司注销后遗留债权的。北京市高院《关于公司注销后,公司原股东是否可向债务人主张原公司遗留债权的答复》(2007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李岩欣等诉金华龙经贸公司经营合同案件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请示中涉及的问题答复如下:在公司被登记注销、公司法人资格终止后,公司原股东可以对清算中未处理的债权主张权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公司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沪高法民二[2006]6号)第五条,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自行对公司进行的清算不具有免除公司债务的功能。如果股东未经合法清算而注销公司,导致公司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失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在公司注销后,公司的财产权益应归股东所享有,股东可对外主张原公司的债权或财产权益。(2019)最高法民终594号判决书法院认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是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以及包括大股东等在内的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而公司又不追究其责任时,赋予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经解散清算并注销后,并非没有权利义务的继受人,在公司已经注销的情况下,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对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仍具有诉的利益。故,武广公司虽已注销,但国际公司提起的本案股东代表诉讼应继续审理。2、公司注销后,谁可以主张债权?答案是,股东。虽然,原则上股东与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主体,但是公司解散清算时若有剩余财产也是全部分配给股东的。同时,公司未依法注销后遗留债务股东具有偿还义务,那么对于公司注销后的债权问题,权利义务应对等。因此,股东可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3、公司注销后,向哪个法院起诉?答案是,受公司与第三人间管辖约束。公司注销后,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以股东的名义直接提起的诉讼,为股东代表诉讼,诉讼后的法律后果归于公司。因此,股东代表针对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受公司和第三人之间管辖的规定或约定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