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案件你不可不了解的法律知识

熊丹

2022/10/25查看:10律师随笔

抚养子女既是父母对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也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攀升以及未婚生子等现象的增多,导致子女抚养费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笔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办案经验,将抚养费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梳理如下:1、谁是原告?原告为未成年子女本人,不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有权向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和/或母追索抚养费。父母不是抚养费纠纷的原告,直接抚养原告的父母一方可作为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民法典》第1067条第1款: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1067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2、去哪个法院打官司?“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抚养费纠纷案件不能协议约定管辖。该请求权具有财产利益内容的身份权请求权,相对其他普通债权请求权而言,该权利系基于当事人之间具有抚养与被抚养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因此,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有关协议管辖的规定。3、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法律保护的是未成年子女接受普通教育的抚养费,对于高额择校费用、兴趣班、培训班、国际学校或私立学校教育费用,要考虑到费用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支付抚养费一方实际的负担能力。因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属于抚养费范畴,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为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2规定:民法典第1067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4、拖欠的抚养费用是否可以主张?子女未成年可以主张。子女成年后再主张,存在争议,部分意见认为,父母拖欠抚养费的行为,并不能够简单地认定是在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抚养费设立的本意是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子女在成年后,抚养费所保护的权益已经消灭,则成年子女也就丧失了再去追索抚养费的请求权,但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除外,主要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5、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一般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在实践中,父母双方可能为子女日后生活、教育考虑,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至子女大学毕业,这样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5条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6、抚养费金额怎么确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法律规定,区分有无固定收入,固定收入按月总收入20%至30%。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实务中,对于高收入人群,考虑到前面所说的抚养费是子女普通生活、教育、医疗的费用,因此,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并不一定能达到月收入的20-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7、抚养费金额是否可以调整?抚养费经法院确认后,一般不调整。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受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法院原先所判决、调解的抚养费的基础不存在或发生很大变化,依据当时的条件和标准支付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要求的,即便父母一方已经一次性给付了抚养费,未成年子女仍有权基于法定情形,向其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抚养费。当然,如果支付抚养费一方发生失业、疾病等变化,无力承担原有的抚养费标准,这种情况下,支付抚养费一方也可以向法院提出下调抚养费。《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8、抚养费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以定期给付为原则,以一次性给付为例外,一般为按月支付。因一次性支付存在诸多风险,比如直接法院方将抚养费占为己有或挥霍一空等担忧,因此,抚养费以定期给付为主。如果一次性支付,法院主要会从以下方面考虑是否一次性支付:1、抚养人是否具有一次性支付的负担能力;2、抚养义务人是否存在逃避法定义务的行为,比如拖欠抚养费多年,后期无法按时支付抚养费的风险极大;3、子女主张抚养费难度,比如父母或子女一方为出国、出境人员,维权成本高。9、约定免除一方抚养费能反悔吗?一般不可反悔。如果离婚时协议确定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费用的,该协议的约定是有效的。因此,双方都应遵守协议约定。尤其是在双方生活情况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法院会尊重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对抚养费的意思自治约定,不会轻易变更已有协议约定。当然不排除,一段时间后,双方生活情况确实发生重大变化的,法院可能会酌定原来不需要承担抚养费的一方承担一定的抚养费,但这种情况有也是少数。10、婚内是否可以主张抚养费?可以,但是有条件限制。通常是在双方各自管理自己的收入,且一方个人实际确实承担了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支出,而对方又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1、非婚生子女是否必须亲子鉴定?被告无异议情况下,不需要鉴定。确认亲子关系的前提在于当事人对亲子关系有异议,若父与母有一方否认其与非婚生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不愿支付抚养费,则先行确定亲子关系显然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各方均认可亲子关系,仅对抚养费有异议的情况下,不需要亲子鉴定。《民法典》第1073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9条?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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