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罚则部分未履行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2022/10/27查看:5律师随笔

定金罚则部分未履行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1-05-07 10:18:02 阅读量:10558   定金罚则部分未履行的适用条件  所谓定金罚则,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于违约定金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定金形式,《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此作了专门规定,明确了违约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    (一)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即指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二)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三)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规定的“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的内容,就是对违约定金罚则适用条件的具体规定。    定金罚则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有哪些适用范围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  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  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1404 分享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定金罚则部分未履行适用条件 [上一篇] 买房签的认购书当时的定金能退不?... [下一篇] 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具备哪些特征和意义?...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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