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制度作了哪些修改?

2022/10/27查看:5律师随笔

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制度作了哪些修改? 发布时间:2021-04-10 09:57:44 阅读量:18914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限制。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制度有哪些调整本次修改对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进行了以下调整:(1)根据权利人、相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及相关机构的意见,将著作权“法定许可”进一步限缩为教材法定许可和报刊转载法定许可两种情形;(2)对于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允许当事人约定专有出版权,报刊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其他报刊不得转载,同时规定专有出版权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推定为一年;(3)明确使用者在首次使用作品前进行一次性备案,将备案机构调整为相应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4)增加使用者在法定期限内可以直接向权利人支付报酬的规定。 2886 分享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著作权法“法定许可”制度修改要点 [上一篇] 买房签的认购书当时的定金能退不?... [下一篇]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应该如何保护?...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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