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主要类型和风险是什么

周爽

2022/10/27查看:15律师随笔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主要类型和风险是什么?????????????????????????????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进行的支付是由非银行机构基于互联网提供的小额电子资金划拨服务,支付平台通过向提供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和通道服务或虚拟账户,满足客户的收付款需要。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主要类型和风险是什么?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主要类型和风险是什么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主要类型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所提供的网上支付服务是网上支付的一种。网上支付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实现从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服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通过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进行的支付则是由非银行机构基于互联网提供的小额电子资金划拨服务,支付平台通过向提供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和通道服务或虚拟账户,满足客户的收付款需要。考察各支付平台所提供的网上支付服务,大体上分为支付通道服务模式和支付平台账户服务模式。(1)支付通道服务模式网上支付的电子信息必须通过支付网关进行处理后才能进入银行内部的支付结算系统,从而完成安全支付的授权。支付网关是互联网公用网络平台和银行内部的金融专用网络平台之间的安全接口。在这种服务模式下,支付平台只作为支付通道将客户发出的支付指令传递给银行,银行完成转帐后再将信息传递给支付平台,支付平台将此信息通知商户并与商户进行账户结算。以首信易支付B2C支付服务为例,其《B2C在线支付服务协议》中约定由首信易支付向签约商户提供网上安全支付服务和提供在线查询服务。网上消费者在首信易支付的签约商户下订单并选择首信易支付作为付款方式后,直接链接到首信易支付的安全支付服务器上,在支付页面上选择自己适用的支付方式进入相应的银行(银联)支付页面进行支付操作,然后首信易支付将网上消费者的支付信息传递给相关银行,由银行实行冻结、扣帐或划帐并将结果信息传至首信易支付和网上消费者,首信易支付再将支付结果通知商户,支付成功后由商户向网上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并通知商城,最后由各个银行(银联)通过首信易支付向交易成功的商户实施清算。(2)支付平台账户模式支付平台账户服务模式下,用户须在支付平台开立一个以电子邮件为名称的虚拟账户,并可以对账户进行充值、使用该账户进行收付款,这与活期存款账户的功能十分类似。用户可以通过支付网关在银行账户转帐结算完成收付款,也可以仅在支付平台的虚拟账户之间转帐结算完成收付款。支付平台也可能参与到交易中来,通过提高交易付款的安全度来促成交易。不论是转帐结算还是参与交易,支付平台都以用户的虚拟账户为中间点,支付过程必须经过虚拟账户。例如使用上海快钱的用户必须以电子邮件在其网站上注册用户,各种快钱业务都是通过这个虚拟账户展开。其中,网上付款和网上收款只涉及到款项在快钱账户之间转移,不涉及银行账户变更。账户充值、账户提现和支付网关业务则必须通过银行的支付网关实现。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同时充当交易的信用中介,则其付款流程会与网上交易紧密结合在一起,根据卖方的履约情况向卖方划转买方的所付款项,如支付宝。在此流程中,客户和商家都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立账户。客户在向商家购物后,商家将客户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号和支付信息传送给第三方平台请求支付,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客户发出支付请求,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连接到开户银行进行支付。支付确认返回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后,第三方支付平台通知商家客户已经付款。商家向客户发货,客户收到货物并验证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后者再将货款转入商家在支付平台开立的账户中。根据以上对两种服务模式的分析总结,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主要提供三种服务,一是根据客户指令完成收付款;二是向交易双方提供增强交易可信赖度的中介服务;三是向客户提供可储值的虚拟账户。第一种服务中,支付平台是结算服务者,第二种服务中,支付平台则是暂时保管货款的第三人,第三种服务中,支付平台提供了类似活期存款账户的服务。因此,三种服务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支付平台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也不同。在支付过程中可能会有五方当事人:资金划拨人、资金划拨人开户行、收款人、收款人开户行和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其中,资金划拨人及其开户行、收款人及其开户行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在实践中较为明确,而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自身的法律属性及其与其他当事人的法律关系目前仍不够明确。第三方支付的支付风险(一)竞争乱象风险由于第三方支付企业同质性较强,竞争激励,行业利润率不高,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率,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始转向淫秽和赌博等网站获取收益,成为网络赌博中赌资流转的一个主要渠道。(二)沉淀资金存在风险由于买卖双方在通过第三方支付系统交易过程中资金收付存在时间差,造成资金沉淀在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并且沉淀资金随着业务量的扩展将会非常庞大,而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禁止任何个人或者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洗钱和信用卡恶意套现风险由于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对交易双方的身份认证难以确切核实,不掌握交易的因果性,很难辨别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如果缺乏严格的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第三方网上支付系统很可能成为不法分子非法转移资金、套取现金及洗钱的便利工具。此外,许多信用卡支持虚拟账户充值功能,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制造虚假交易,利用第三方网上支付系统由付款方通过信用卡透支消费,收款方收到款项后提现,从而规避有关的利息费用,无偿占用银行的信用资金,而且这笔贷款无任何使用限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四)个人隐私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互联网的虚拟性、开放性、技术性、数字化等是网络隐私安全问题产生的最重要根源。由于从事网络活动而留下的信息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因此网络环境下的个人资料就具有了隐私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一旦资料被泄露并被不法分子利用,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五)第三方网上支付系统安全风险第三方网上支付系统是以开放的互联网为依托,通过网络进行数据传输和存储,因此容易遭受病毒和黑客的恶意攻击,出现假冒客户身份、非法窃取或篡改支付信息等问题。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一直是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在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情况下,攻击者可以通过修改互联网传输中的支付数据,如修改付款银行卡号或密码、支付金额、收款人账号等,通过互联网进行消费或套现等,达到非法谋利目的。(六)经营风险向接入商家收取手续费的固定盈利模式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速发展的基础,多年来一直仅限于此种盈利模式。由于第三方支付必须要走银行通道,成本受制于银行,市场受制于银-联,一些金融衍生品和用户经营受国家政策管制,金融创新举步维艰。同质化的经营,导致价格战升级,企业往往使用非常规的竞争手段以争夺更多市场份额,忽视了产品创新和增值服务,进一步挤压了支付市场有限的盈利空间,这使得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几乎没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就难以为用户提供持续、稳定、安全的服务。同时随着银行间竞争的加剧,部分银行业与第三方企业联手或独自进入电子支付领域,使得第三方支付企业生存更加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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