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出租人保证承租人占有和使用租赁物有哪些

2022/10/27查看:4律师随笔

民法典的出租人保证承租人占有和使用租赁物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2-23 17:09:40 阅读量:896 一、民法典的出租人保证承租人占有和使用租赁物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八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二、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目前,在大城市中大家租房子对的比较多,而且,在租房期间,有的承租人会为房子增添一些东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需要经出租人同意,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大家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各位读者到仟律网进行咨询。 223 分享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承租人 [上一篇] 买房签的认购书当时的定金能退不?... [下一篇] 民法典的租赁物毁损、灭失对租金给付义务的...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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