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都有什么
律师说法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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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有哪些
律师说法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犯罪分子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怎样的案件
律师说法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 1、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3、犯罪分子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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