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张映全

2023/4/26查看:447律师随笔

法律分析:可以。离婚后子女跟一方共同生活的,法院往往会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这个抚养费的数额并非确定之后就不能改变,即便是经法院判决已经确定的抚养费也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变更。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抚养子女一方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即便是法院已经判决给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也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以下情况下,父亲或者母亲又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民法典》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医药费是指一般疾病的门急诊费用;教育费是指国家规定的的公立教育机构按规定收取的费用;生活费是居民年人均可变配性收人。在确定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数额时,应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方面。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按以下标准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一般应付至子女 18 周岁为止。16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成年子女仍可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条件很苛刻,不能单纯理解为只要成年子女还在就读大学,就有权利要求父母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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