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处逢生的债权转让:法院判决股东对400万工程款承担赔偿责任

2023/5/27查看:951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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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简介

2020年3月河北建筑公司与王某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将河北建筑公司对王某享有的400万的工程款债权转让给河北资产公司,由河北资产公司对河北建筑公司承担支付义务。

河北资产公司于2020年4月在未通知河北建筑公司的情况下减少注册资本9000万元。李某1和李某2为河北资产公司的股东。

二、审理过程

韩飞律师接受河北建筑公司的委托后,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河北资产公司支付欠款,李某1、李某2在抽逃出资范围内对此承担补充责任。

三、判决结果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河北资产公司支付欠款,李某1、李某2对此在9000万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四、律师建议

1.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可以同意债务人将自己的债务转让给其他人,但一定要了解受让人的资产情况,以免债务人通过债权债务的转移恶意逃避债务。

2.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并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可以认定为非法抽逃出资,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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