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2等与麻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3/5/12查看:1217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基本案情:杨某3与李某系夫妻,杨某1、杨某2系二人子女。杨某3一直从事装修工作随雇主打工赚钱。2019年5月20日,杨某3接受被告的指派到北京市东城区×号翻修房子,被告按照每天300元的标准向杨某3支付报酬。2019年6月6日杨某3在给房屋做防水时死亡。2019年6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证实杨某3于2019年6月6日死于被告指定的工作地点。事发后,被告始终未对杨某3在工作中死亡一事向杨某3的家属作出解释、说明,更未给予赔偿。故原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求。案件分析与点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通常均需受益人对受害者或者家属进行赔偿,且数额参照人身损害。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经多次与委托人核实相关材料,发现本案并非劳务关系,而应当属于承揽关系,但由于委托人缺乏证据意识,并未能保留相关证明承揽关系的证据。本律师在此基础上向法庭阐述了原告家属的无理要求,且委托人本身也是一名打工者,收入不高,在此情况下,法庭采纳律师意见,根据委托人的受益情况和收入酌情判决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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