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2022/10/25查看:4次
公房动迁,如何认定“他处有房”或“福利性房屋”?资深周运柱大律师。一、动迁组在认定拆迁户是否属于居住困难时的“他处有房”与同住人认定的他处有房是有巨大差别。居住困难审核申请,应当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不提出居住困难审核申请,房屋使用人、共同居住人可以提出居住困难审核申请。? ?按照《细则》及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核定规定,居住困难审核的内容,应当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在被征收房屋处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在本市有无其他住房或者是否居住困难。其他住房指在被征收房屋处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本人及配偶(或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本市有其他住房,有下列情形之一均认定为其他住房;(一)在他处拥有公有住房使用权,或者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含宅基地、商品住房包括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形);??(二)将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承租权差价交换,或者获得过住房货币补贴;(三)他处房屋获得过拆迁补偿安置,或者房屋征收补偿;??(四)享受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居住困难户的房屋征收补偿所得包括保障补贴,按照《细则》规定,属于被征收人所有,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二、法院审理公房拆迁案件认定同住人是否“他处有房”或福利性房屋? 2004年《上海高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指出“”与《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所指的同住人概念不同,本解答所指的同住人,是指在征收决定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这里所指的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住房、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公房被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包括自己少部分出资的产权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等。2020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民事纠纷研讨会会议纪要》内容:【同住人他处有房的认定】2004年《上海高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指出,作为征收补偿对象的公房同住人,是指在被征收居住房屋处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如何认定“他处有房”?关于征收补偿对象的同住人范围仍应按照上述执法意见确定。为鼓励居住困难的人通过自己努力改善居住条件,这里的“其他住房”应限定为福利性质的房屋,公房同住人在他处购买的商品房不属于“他处有房”。职工向工作单位承租单位职工宿舍,虽然职工与单位之间形成租赁关系,但双方并非基于福利分房形成的公有住房租赁关系。职工一般不办理公房调配手续,也没有取得公房租赁凭证,故一般不应视为“他处有房”。公房同住人在他处因私有房屋征收而分得的安置房,原则上不属于“他处有房”,但在私房征收中享受过托底保障等福利性政策的除外。
拆迁安置2022/10/25查看:3次
承租人不给同住人动迁款怎么办?资深周运柱律师解答如下:措施第一:您必须确定自己属于同住人。同住人的资格确定如下:同住人定义:同住人即共同居住人,《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中对共同居住人明确定义:“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由此可见,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成为公房的同住人:? ? ? ? ? 1.户籍:作出征收决定时,上海的户口。? ? ? ? ? 2.居住:作出征收决定时,应在被征房屋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空挂户口”不属于共同居住人。这个一年的起算,目前司法实践实践是以迁入户口后再要求居住满一年。? ? ? ? ?3住房:对于“他处住房”的性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意见认为应限定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不应将自购商品房归入他处有房。措施第二:通过沟通磋商解决,鉴于此类案件均属于家庭亲属内部的纠纷,所以以情理法为基础进行沟通,可能会有一定的效果。措施第三:起诉至法院维权。怎么起诉?按如下步骤一、必须调取全部在册人员户籍资料和其他因婚姻居住的人员户籍身份信息二、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三、向动迁组申请调查拆迁安置补偿资料四、向相关证人调查五、起草起诉状后,递交法院,并安排调解六、调解不成,必须调查对方分房和拆迁过的资料七、调查其他人员有无达到同住人标准的资料八、调查相关的证据
加盟维权2022/10/25查看:6次
加盟店不想开了能退加盟费吗?上海周运柱律师根据多年经验回答大家:一、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是否可以退费,能退多少费;二、如果合同还没开始履行,或者履行的少还是可以的;三、如果加盟合同履行完毕,或者接近履行期届满,可能退费就比较困难;四、如果加盟公司有违法违约行为,比较好退加盟费;五、一定要找经济实力强,正规的公司进行加盟合作,否则很多公司都是皮包公司,即便官司打赢了也很难退回加盟费;六、根据如下方式进行判断:成立日期长短、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是否有法律纠纷案件案例、公司是否有知识产权、公司是否有大量的营业店铺来确定公司的经济实力;
房产纠纷2022/10/25查看:8次
徐汇法院立案庭地址在哪里?周运柱律师经常去徐汇法院办理案件,告诉大家,目前网上的地址基本上都是错误的,很多都是老的,旧的,过时的地址。目前准确的地址是漕东支路81号漕河泾实业大厦。如果是知识产权纠纷,请到龙漕路128号一楼取号,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