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文合同范文律师随笔法律常识

拒不赔付违约金怎么办

刑事辩护2022/10/25查看:5次
1、拒不赔付违约金有两种情形,一是没有能力赔偿的,这种情况下会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一旦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之后就会被限制高消费。二是有能力却拒不赔偿的,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判刑,即会坐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债权债务2022/10/25查看:4次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违约金纠纷起诉要带哪些证据材料

债权债务2022/10/25查看:7次
1、民事起诉状。  2、书证:如合同、运货单、收货单、汇款记录等等与案件相关的书面证据。  3、证人证言。  4、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资料。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邮件等等。

租客拖欠房租房东如何维权

债权债务2022/10/25查看:10次
1、租客拖欠房租,房东可以直接向租客索要房租;如果租客在房东给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房租的,则房东可以与租客解除租赁合同,要求租客搬离出租屋,与对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婚姻家庭2022/10/25查看:7次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4、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子女抚养费减免的条件有哪些

婚姻家庭2022/10/25查看:10次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必需达到使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能给付或不能全部给付时,才能提出不付或减少给付数额请求。如果虽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标准给付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后来工资或收入虽有减少,但仍有足够能力支付原定子女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支持。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子女抚养费。  另外,抚养费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减免费用的,人民法院作为新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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