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争议案件符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等情形,可以简易处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哪些情形适用简易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本多久答辩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人事争议调解书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由仲裁庭成员署名,加盖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关于人事争议调解书怎样发生法律效力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在京所属单位的人事争议由北京市负责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机构处理,也可由北京市根据情况授权所在地的区(县)负责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机构处理。关于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等人事争议由谁负责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一般由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旗)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其中师级的争议,由所在地的地(市、州、盟)、副省级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军级争议,由省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关于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由谁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中央机关在京外垂直管理机构的人事争议,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也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情况授权所在地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关于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等人事争议由谁负责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有: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等情形,不处简易处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哪些情形不得简易程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所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被申请人没有规定一定要答辩。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被申请人是不是一定要答辩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或者裁决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关于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人事争议裁决书是否要履行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适用的人事争议包括: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关于人事争议处理规定适用哪些人事争议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