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人应按照下列规则来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未成年人年满十四至十八周岁,依法应受行政处罚的,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如果未成年人不满十四周岁,则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关于刑对未成人如何进行行政处罚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当事人如果要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复议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当事人既可以通过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口头申请的方式来向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关于行政处罚决定如何进行复议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但如果是多人共同违法,可以同时给予所有违法人罚款的处罚。关于对同一行为实施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行政决定后三日内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除特殊情况外,听证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由委托人代理。关于行政处罚听证会怎么组织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下结案的,若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关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没有,赔偿损失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如下: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关于行政处罚有没有赔偿损失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行政处罚时,启动听证程序的条件为,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价值较大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关于行政处罚时启动听证程序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对于滥伐林木的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标准为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行为人还需赔偿损失。关于滥伐林木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行政处罚的时效有何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包括警告、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等。除了法条规定的外,像降级等都不属于卫生行政处罚内容。关于卫生行政处罚不包括哪些内容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