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配合员工做职业病鉴定,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让公司配合: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关于公司不配合员工做职业病鉴定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生产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为了降低职员患职业病的概率,单位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啦防范、甚至是消除这些可能会导致职业病发生的因素。关于生产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什么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生产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什么1、生产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2、法律依据:《职...
职业病诊断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依法提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调查。关于职业病诊断机构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关于劳动者哪些情形可请求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并对其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负责。劳动者对诊断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关于职业病诊断机构是否要对诊断结论负责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关于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要警示说明哪些内容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关于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未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发现疑似职业病人的,应及时告知劳动者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关于未承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因素。关于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哪些因素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职业病诊断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在作出职业病诊断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职业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报告。关于职业病诊断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