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弱者有情法双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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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弱者有情法双重保护 时间: 2015-03-06来源:网络 公检法司4部门4日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办理家暴意见)明确,实施家庭暴力主观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故意,持凶器施暴,手段残忍,程度较强,直接或立即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新华社3月4日讯)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不仅有着中国传统文化和家庭习俗的影响,也有着司法层面的事实难以发现、公诉自诉程序难以界定、犯罪行为难以认定、刑罚体系失衡的影响。近年家庭暴力的多发态势,家庭中弱小一方法益保护的急切渴求,让办理家暴意见应运而出。本次办理家暴意见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给予了被害人情与法的双重保护。一方面虽强化了司法机关的介入责任和监督责任,但又充分给予了被害人选择权利,具体表现在立案、刑事强制措施、公诉、判决等节点中,要应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合情、合理的处理。而这一特点还表现在被害人还可以对程序进行选择,表现出了较普通刑事案件更大的弹性。例如被害人在轻微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被害人可以要求自诉或者要求进行公诉,而且对于这些程序,如果被害人自愿提出撤销的,相关部门应予撤案。而基于被害人的谅解和施暴者的悔过程度,对法律规定可以调解、和解的案件,应当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和解。同样,该意见还通过隔离保护的方式,防止施暴者继续实施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甚至再次施暴。这表现在意见中要求司法机关妥善联系医疗机构的救助以及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安置;表现在对施暴者进行强制措施,或者要求施暴者取保候审期间禁止相应行为,否则将予收监,这给予了被害人及相关近亲属更大的防卫选择权。意见为更明确对家暴的刑事追责,细化了虐待、遗弃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强奸罪等罪的界限,有助于细化执法标准,从而有利于针对性的解决实际情况,做到不枉不纵。不仅如此,意见还将家暴中的正当防卫单独成列出来,对家暴中出现的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给予了更大的弹性保护,在司法认定上也实现了宽严相济,从而与普通刑事案件中的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区分出来,避免刑罚体系失衡的现象,更充满人性,彰显出法治关怀,极具进步意义。文章来源:auggie.fyfz/b/844396 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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